彰化縣溪湖國中《一般事務》公告事項

主旨:【轉知】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20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」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20D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專員,電話:(04)3706-1221。
檔案下載:
特教組長 許 O O 於 2024-04-30 14:57:42 發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