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24 15:01:18 點閱:143
※請符合資格同學於3/6前備妥相關資料繳交於教務處註冊組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 本要點)辦理。如附件
二、申請資格: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,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 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(不含空中大 學、教育推廣學分班、實習生、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 學生),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 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文件:
(一)申請書1份。
(二)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正、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 章);請以A4紙張印製。
(三)自強證明: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(請 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;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 者,請依附件「學校證明書」格式送件)。
(四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(單)1份(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 數字)。
(五)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(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 一個月內申請者)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