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0-30 14:24:20 點閱:248
彰化縣政府 函
主旨:本府修正「彰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 代辦費收支辦法」部分條文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附本府113年10月24日府行法字第1130407005號令、「彰 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 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條文、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 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