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 / 張貼者 訓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0-30 15:35:45 點閱:277
一、本成績依溪湖國中113學年度教室佈置比賽實施辦法,老師評分結果請參閱附件。
二、獲獎班級將於11/4(一)升旗時間進行頒獎表揚。
三、 獎勵辦法如下:
(一)本項比賽,凡參加者,請導師於該生學習護照註記。
(二)各年級錄取特優1名、優等3名、佳作5名頒發獎狀,其參與製作同學由導師提報獎勵。(至多六名同學,特優嘉獎兩支、優等及佳作嘉獎乙支)。